当人类不再年轻,我们为何而保守
当你老了,头发白了,睡意昏沉。
各位好,连写了几天长稿子,我写累了,您可能也读累了,今天歇一歇,休更一天,我们随便谈谈天。
腾讯视频号的官方栏目八点一刻,近期想约我做一次直播,需要我提供一张职业形象照他们好做海报。虽然我非常怀疑这种钱钟书所谓的“喜欢吃鸡蛋,就一定要见见老母鸡”的要求到底有何意义,但还是克服巨大的心理障碍答应了,毕竟腾讯爸爸的要求还是不要忤逆为好。
于是今天一天都在忙活这件事——资深宅男要出趟家门,你知道这个难度有多大。
于是,我打扮的像只感恩节火鸡一样出了门,到照相馆交了钱(拍一张照片两百多,我希望底片是铂金打的),让化妆师妹子给我化了半天妆,并在摄影师的指挥下摆了半天pose。
摄影的那妹子很漂亮,但我一点都没享受这个跟美女长时间对视的过程。
因为期间,她不断提示我:“头不要歪了、头不要歪!往左一点、往左一点!……帅哥,拜托,你那是往右!”
然后,妹子一脸嫌弃的命令我要在一堆拍的稀烂的照片中强行选一张“好看点”的,让她好修图。
看着电脑屏上那年过三十还要强行摆一堆pose装嫩的大叔,我突然认识到两个问题:
第一,我可能再也帅不起来了。
第二,也许我压根就没帅过。
我突然想到,当你开始意识到这两个悲惨的事实时,也许就是一个男人变老的开始吧。
毕竟一个年轻的小伙子,总会对自己的魅力很自信的,觉得自己是xx吴彦祖之类的。
如果你年轻一点,这种狂妄确实并不可笑。
而现在,这种强凹造型之于我,已经有类参加人类迷惑行为大赏。
原本还想跟拍照的妹子搭讪一下、要个微信什么的。
但这么一想还是算了,她眼中的我,大约就是照片里个油腻大叔。考虑到她接下来还要对那张臭皮囊精修半天,强行让其变得好看一点,我出于人道主义考虑,打消了这个念头。
总算结束了拍照,我坐上公交回家,期间开始刷手机,发现昨天的《“揪斗”罗琳的白左:连个名字都不让提,你们就是传说中的伏地魔吧?》一文下,有一些朋友反对我的观点:
“小西,宽容、接纳、尊重LGBTQ群体是一个社会进步的标志,你可以不理解,但作为一个向往自由的人,你不能这样攻击他们。”
有位朋友这样说。
“我并没有攻击他们”,我这样回复她,“我只是攻击他们攻击JK罗琳的行为。有些人总是对自己所持的世界观太过自信了,就像一个青春期的男孩对自己的魅力过度自信一样,出于这种自信过度的去骚扰他人,是很没有边界感的巨婴行为。我不反对任何一种性别认知,但我反对任何一种巨婴。”
我在写这些回复时,显然还没有从自己刚才的心绪中走出来。
而在回复完之后,我想到了更多的东西——也许确如这位读者所说,宽容、接纳、尊重LGBTQ群体是一种“进步”,但一切进步的东西,就一定是好的吗?
我想到了一些事情:
2015年的时候,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九位大法官用5:4的投票结果,做了一项裁定:他们宣布同性恋婚姻在美国合法化了。
这件事情让美国“进步”的自由主义者们欢呼雀跃。
但在这场普天同庆当中,却也出现了一点杂音。那就是以首席大法官约翰·罗伯茨为首的四位投反对票的大法官,递交了一份长达29页的“少数派报告”,在文中详细阐述了他们反对的理由。
“少数派报告”的执笔人,约翰·罗伯茨大法官。
这么多年了,这份报告一直存在我的电脑里,我经常会拿出来看看。因为在我看来,该报告时一份体现保守主义的范文——不媚俗、不“进步”、很“反动”,却浸润着一个成熟男人最难能可贵的美德:冷静和谨慎。
罗伯茨大法官在报告中,其实用比较含蓄而克制的语言,问了这样一个问题:
正如多数派法官也承认的那样,婚姻作为一种人类的规则,已经跨文化存在了数百万年。它的核心定义,是一男一女之间的结合。
而现在你们说,为了尊重某个群体的权利。这个核心定义现在需要进步、需要做出改变。
那么随之而来的一个问题就是:既然婚姻这种关系,为了尊重一些人的意愿,可以在两个同性之间发生。那么,如果有另一个群体也有强烈的“意愿”,这种关系为什么不能在一群人之间发生呢?为什么不能在一个人和一个动物之间发生呢?为什么不能再一群人和一群动物之间发生呢?
甚至,为什么不能在子女与他们的父母之间发生呢?
这样的“进步”,也符合进步主义逻辑啊!毕竟,我们几乎可以肯定,这个世界上一定也有一些人想要这样定义婚姻。
既然同性恋自主定义婚姻的权利要被尊重,那么另一些人自主定义婚姻的权利要不要也被尊重一下呢?
如果你说不可以,那么请问,凭什么?说好的人人平等在哪里?
是的,如果仅仅为了尊重一个群体的意愿,像婚姻这样的人类“元规则”的核心定义就必须做出改变,那么这种改变将是一个永无止境、用无底线的无穷动。
而迟早,这种无穷动会滑落到一个底线以下,让所有人都觉得:够了,这样的婚姻实在是太过分了。
而进步主义的逻辑是无法阻止这种滑落的,进步主义无法约束自己走向疯狂,而这样的判例随之带来的一个隐忧就是:“如果一个经历了所有人类可记载历史的社会制度(婚姻)都不能阻挡司法政策制定,那什么可以?”我们的社会将失去可以提供公式的底层基础,彻底崩塌。
而能给这种滑落踩刹车、能给社会提供共识基础的,只有信仰、道德和保守主义。因为每个人嘴上即便再看不起道德、看不起信仰,他心中还是存在一个道德和信仰的底线的。
所以信仰是重要的,道德是重要的,保守主义的谨慎是重要的。人类的历史一再告诉我们,不要过度迷恋自己的理性,将一些既有的法律和道德准则界定为“不进步”甚至是“反动”的,并认为自己可以用理性打碎一切旧枷锁,创造出一个无限进步的乌托邦。
历史经验证明,这样的“进步主义”努力,最终换来的结果,通常就是我们陷入那种“进步主义”的无穷动当中,一路滑向反乌托邦的灾难深渊。
如果说启蒙时代是人类的青春期,那么而今的人类应当已经到了而立之年。
就像一个年过三十的人再迷恋自己“颜值天下无双”会显得很幼稚可笑,甚至油腻一样。如今的我们,也不要狂信自己能轻易掌握什么“放之四海而皆准”的真理了,对吗?
保守是一种魅力,一种属于中年的魅力,而今的人类,值得拥有。
想过这些后,车窗外的夕阳已经西沉,而一股疲劳感袭来,坐在公交上的我同样感到睡意昏沉。
突然,很莫名的,我想起了叶芝的那首诗:
When
you are old
and grey
and full of sleep……
当你老了,
头发白了,
睡意昏沉。
犹记得十多年前,也是这样一个金色的午后,上中学的我抄了这位诗人的大作,故意没署名,拿去给那位我心爱已久的女孩看。
“好棒啊,是你写的吗?”姑娘闪动着快乐的明眸问我,她的眼睛,让我想起了天边那闪亮的启明星。
这样摄人心魄的眼眸中,没有哪个男孩愿意诚实的说:“不是”。
可是若干年后我才发觉,这样的剽窃,不仅不道德,而且不吉利——因为叶芝的一生,可以说就是“舔狗不得house”的一生。
而他人生的悲剧,其实高度浓缩在自己这首爱情诗中。
在23岁时,年轻的叶芝对一位小他一岁的姑娘一见钟情。
可是这位姑娘并不喜欢叶芝,面对他的求婚,对他说:我还没有做好准备与你踏入婚姻,还是先做好朋友吧。
然后这妹子转头就嫁了人。
但痴心的叶芝选择了等。
等啊等啊,一直保持独身到50多岁,总算等到消息——那女孩的丈夫死了。叶芝跑去,敢对她说:现在,我可以了吧。
他的那位女神依然回答他:我们还是做朋友吧。
再后来,叶芝发现这位女神的女儿也很有她妈的(不是骂人)神韵。于是果断向其求婚。
这次效果显著,他遭到母女俩的联合拒绝。
遭遇“三连击”的叶芝,于是将他的满心苦楚与痴恋,化作了这首情诗。
而后他就死了,与他的痴恋一起被埋进了坟墓,只留下那首诗,孤零零的走向了不朽。
多少人曾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,
爱你的美丽,
假意或真心,
只有一个人还爱你虔诚的灵魂,
爱你苍老的脸上
那布满的皱纹……
原来这首诗,也只是在写他自己。
威廉·巴特勒·叶芝(1865-1888-1939)
情种爱的浪漫却不专一,
痴人爱的专一却不浪漫。
叶芝是难得将两者合而为一的人。
在习惯性说了不算的诗人圈子里,这就更难得了。
——他真的用一生去实践了他写给爱人的那首诗,
但他却并没有感动谁,除了他自己。
但这其实也无所谓,
在他吟诵此语时,爱已永恒。
有念及此,我突然觉得,一个人如果永远不成熟,可能也不错,只要能他像叶芝那样,永远怀着那颗天真、笨拙而又炽热的初心。只要他是谦逊而虔诚,不是颟顸而狂妄的。
而这可能也是另一种保守吧。
我,怀着这样的心绪,回到了我的小屋中,为您写下了此稿。
我的青春只剩那晚霞般的一抹余晖,但它依然留下了一点东西,供我怀念。
今日休更,聊作此文,感恩节快乐,各位晚安。